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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傷是否屬工傷

工傷糾紛 閱讀(1.73W)
關於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傷是否屬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