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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工傷鑑定十級現在公司破產怎麼辦?

工傷鑑定 閱讀(2.1W)

之前工傷鑑定十級現在公司破產怎麼辦?

在我們所接觸的工作中,難免會發生意外造成工傷,這時候就需要做工傷鑑定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的事宜,可是在沒來得及做鑑定的時候公司卻破產了,這就對受傷職工造成了很大的困擾,那麼之前工傷鑑定十級現在公司破產怎麼辦呢?彆著急,本站小編收集以下資料為您解答。

一、之前工傷鑑定十級現在公司破產怎麼辦?

十級工傷待遇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主要承擔: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職工在工作時受的工傷賠償等費用,如果因為其他原因拒絕賠償的,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舉報,相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接受處理,並給出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