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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用人單位 申報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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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用人單位 申報工傷待遇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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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哪些工傷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經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應當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