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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如何為職工申報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3.26W)

第一步 要到工傷定點醫院救治,並開具工傷發票

單位如何為職工申報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發生當天,因病情危急搶救可就近選擇醫療機構就診,不受是否為工傷定點醫療機構限制。次日或病情穩定後應當轉往我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在工傷定點醫療機構,一律持醫保IC卡及病歷本就診,診療結束後開具工傷住院、工傷門診發票,不可開具自費發票(除就診當天急診外)、基本醫療保險發票。如已開具自費發票、基本醫療保險發票需持醫保IC卡回原就診醫療機構及時更換成工傷發票。

須要注意的是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提出轉診意見,填寫《市企事業工傷職工治療審批表》,報社保局工傷待遇科批准。如因急診搶救需轉診的,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社保局工傷科辦理轉診手續。因傷情需要繼續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的仍需按此方式審批。

第二步 要辦理工傷認定申報

當職工發生工傷後,需在30日內到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申報工傷認定,提交完整申報材料後領取《行政審批受理通知書》,得出工傷認定結論後在同一地點領取《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

第三步 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人員經治療,傷情穩定後到工傷保險行政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然後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結論得出後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市人社局工傷科)領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

第四步 工傷待遇(醫療費)支付及報銷

當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行政審批受理通知書和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及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就可以在市社保局申請辦理工傷待遇報銷手續了,辦理時需提供就診時的相關發票、病歷、疾病證明書、出院小結、費用明細單、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