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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員工買社保發生工傷誰擔責

勞動工傷案例 閱讀(8.87K)
不給員工買社保發生工傷誰擔責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車輛易主未過戶,發生事故誰擔責?

  車輛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了,但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的,發生交通事故後,若車輛一方屬於擔責方,雖然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但根據“受讓人承擔責任”的規定,保險賠償不足的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而出讓人沒有義務共同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