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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給員工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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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給員工買社保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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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交保險怎麼辦

用人單位一直不交社保" class="a-link">社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class="a-link">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包含試用期" class="a-link">試用期》都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員工可要求用人單位補繳五險。如果用人單位用各種理由推託遲遲不予繳納,勞動者可持本人身份證" class="a-link">身份證原件以及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class="a-link">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到當地勞動監察" class="a-link">勞動監察大隊進行實名制投訴登記。首先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class="a-link">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繳五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