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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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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高溫季節,很多戶外工作的職工可以拿到一筆高溫津貼,通常是按月領取的。另外,有的單位還發放防暑降溫費。或者有的單位發了防暑降溫費之後就不再支付高溫津貼。這讓一些職工感到迷惑,那麼,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的區別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的區別是什麼?

一、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的區別是什麼?

1、高溫津貼是對某些特殊工種而言的,只有符合一定要求才能領取;而防暑降溫費卻是對高溫期內的所有員工而言的,只要企業願意提供這項福利,就可以人人有份。

2、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為從事高溫作業的員工支付的特殊消耗補貼,是工資的一部分,必須以現金支付;而防暑降溫費是公司福利,可以是現金,也可以發放具體物品。

3、與高溫津貼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有不同,防暑降溫費卻人人都“可以有”,關鍵看公司願不願意提供。也就是說,即使室內工作者工作場所溫度不到33℃,即使不需要也不會出現高溫作業,只要公司願意,每個人都有可能領到防暑降溫費。因為防暑降溫費是生產性的福利待遇。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到高溫補貼?

範圍包括室內室外多個工種,按照《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三、拿不到高溫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由此可見,對於職工而言,儘管都是在夏天才能拿到的津貼,但是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的區別還是很大的。高溫津貼屬於職工工資總額的一部分,由國家強制企業發放。而防暑降溫費則沒有強制要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發放。並且,企業發放高溫津貼只能是貨幣形式,而防暑降溫費沒有這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