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高溫補貼>

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21年的規定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2.37W)

也眼看著馬上就要步入到夏季了,所以最近一段時間來各地的勞動者對於高溫補貼政策的關注也到了一個空前高漲的階段。政府有關部門也需要提前的將相關方案擬定好,讓企業在即將入夏之前對高溫津貼的這一項支出做一個準備。那麼,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規定是什麼?

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21年的規定是什麼

一、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最新標準:每人每月150元

2007年廣東省頒佈的《關於公佈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在室內工作但溫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溫津貼為100元/月。

依據此前省人力資源部門出臺的《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日前出臺的《關於公佈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針對津貼發放額度做出明確規定,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需發放150元/月的高溫津貼,對於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人員,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6.9元。新政策意味著無論室內還是室外的工作者,高溫津貼的補貼標準均為150元/月。

同時,《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且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二、高溫還有哪些規定?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廣東省的高溫津貼還是按照07年的一百元和150元這兩個不同的標準來發放的,因為這個高溫補貼的發放政策雖然說是在廣東省07年就頒佈的,但是目前廣東省的人力資源廳沒有對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上調。不過,廣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雖然沒有什麼大的變化,但是肯定有少部分的廣東省的勞動者都是在閱讀過這篇文章以後才知道高溫補貼的這個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