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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23年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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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23年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成都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成都高溫補貼標準是:不低於每人每天10元~12元的標準。發放週期是每年的7月到10月。成都市企業在達到條件後,會給職工發高溫補貼,享受高溫補貼是有條件的,必須是在高溫工作環境下,職工拿不到的,可以向成都勞動局投訴。用人單位在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企業高溫補貼怎麼發放?

(一)發放的物件

(1)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2)非露天工作者,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發放的內容和專案

關於高溫補貼怎麼發的問題,一直有一個爭議,到底高溫補貼發什麼,是發現金還是發購物卡之類的可替代的物品。

高溫補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且必須是工資以外的支出。用工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另行支付。

(三)發放的形式

目前,北京、浙江、江蘇等地採用的是“按月發放”模式,規定在6月至8月間,用人單位必須每月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一定數額的高溫補貼。而上海、重慶、河南等地則多采用的是“按天發放”的模式。

(四)發放的金額

檔案規定的都是企業應該執行的最低標準,企業不能將其視為統一的標準,而應當根據自己生產經營的實際特點和具體條件發放,相應提高高溫季節補貼標準,並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具體細節,無論最終發放的形式如何,都應事先向職工說明。

(五)發放的時間期限區間

高溫補貼全稱為“高溫季節補貼”,言下之意,就是隻在高溫季節發放。從上海的情況看,一般把6月至8月作為高溫季節,但隨著全球暖化,高溫天日益增多,傳統意義上的金秋九月有半個月加入了“戰高溫”的行列。

三、沒發高溫補貼屬於違法行為嗎?

公司不發工資條,高溫天氣作業不支付高溫津貼違法。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在支付工資時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高溫津貼,是指企業單位依照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給予在高溫天氣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津貼,屬於法定勞動津貼。高溫津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各個省市地區的經濟狀況和季節環境是有所差異的,因此不能將高溫補助費用進行統一,各個地區應當制定符合自己城市實際情況的高溫補貼政策,各個用人單位應當向滿足領取高溫補貼的勞動者支及時並足額的支付,否則將視為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