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高溫補貼>

2021年佛山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72W)

關於補貼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工作當中我們會涉及到各種補貼情況或者我們自己當老闆要給員工補貼。無論是維護自己的利益還是作為公司的角度出發,高溫補貼各項規定我們都應該有所瞭解,那麼下面小編就給大家概括了一下佛山高溫補貼的標準。

2021年佛山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2017年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廣東省人社廳表示,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今年高溫補貼部分省進行了上調,廣東省並沒有進行調整。對此,廣東省人社廳解釋成,廣東省對高溫補貼進行了穩慎研究,綜合考慮了各方面因素決定不進行調整。目前,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發放週期為5個月,發放時間比大部分省份要長,高溫津貼發放總金額處於中等水平,在全國排第8。

相關佛山高溫補貼的規定,告訴了我們時間和補貼標準。如此便確保了勞動者的利益,公司按照相關規定發放補貼也樹立好了自己的想象,同時也拉近了和勞動者的距離,從而使勞動者更加認真對待自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