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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在工地上有高溫補貼嗎?

高溫補貼 閱讀(1.53W)

一、農民工在工地上有高溫補貼嗎?

農民工在工地上有高溫補貼嗎?

農民工也有權享受高溫補貼。所謂高溫補貼,就是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防暑降溫費。我國出臺了最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來保障室外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60元的標準領取高溫補貼。

據瞭解,防暑降溫費要根據不同行業的具體企業標準來制定發放,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

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補貼。

同時,特別提醒農民工朋友注意:降暑飲料不能充抵補貼;在高溫天氣作業,縮短工時不得扣錢;高溫作業中暑,也可享工傷待遇。

二、高溫天氣是什麼?

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通過當地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公佈的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度高溫天氣。

三、建築工地的勞動者高溫津貼有哪些?

(一)高溫津貼發放範圍

凡在建築工地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包括生產工人和管理人員),均應按本通知規定享受高溫津貼。

(二)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應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本通知規定的標準。

(三)高溫津貼發放辦法

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施工企業按勞動(勞務)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支付週期或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於次月同勞動者工資一併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記錄。

高溫期間建築工地的作業勞動者數量由建設、施工和監理企業每日共同統計確定,並根據市氣象主管部門公佈的高溫天氣天數及施工合同約定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計算高溫津貼費用。建設單位應將高溫津貼費用隨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給施工企業。工程結算時,高溫津貼按實結算一併計入工程總造價。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無論採用定額計價、清單計價或其他計價方式,均應按本通知要求計取和發放。

建築工地的負責人在高溫天氣對工作的農民工發放高溫補貼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在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而對於工地上的農民工,除了發放高溫補貼以外,還應當除發放相應的消暑用品,但是,注意消暑用品是不應當計入高溫補貼中的,另外,還要進行相關宣傳講解高溫的危害,促進農民工加強安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