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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溫補貼規定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29W)

夏季的到來,南京的溫度是相當的高的,也正因為溫度相當的高,政府就出臺了高溫補貼這一項關心勞動者的補貼。也正因為高溫補貼的出臺,讓高溫作業下的勞動人民帶來了福音,接下來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南京市高溫補貼規定是什麼以及相關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南京市高溫補貼規定是什麼?

一、南京高溫費發放標準公佈

據瞭解,南京高溫津貼,仍沿用過去釋出的標準,根據規定,南京高溫費標準仍然為每人200元/月,支付6、7、8、9四個月,最遲10月底發放完。而且不允許用飲料、冷飲等來代替,必須是現金而且需要繳稅。

二、南京高溫補貼標準一覽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目前南京的標準仍然是200元/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溫費,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稅前扣除。

根據規定,戶外工作者如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快遞師傅、郵遞員等需要戶外奔波的企業員工,可以按此標準領取企業發放的高溫津貼。

需要提醒勞動者的是,高溫費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衝抵。有的單位通過發放清涼飲料或者是冷飲券等方式衝抵高溫費,遇到這種情況,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則以企業的規章制度為準。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在單位有的崗位比較特殊,並不是一直在室內工作,例如會計,有的會計上午在辦公室內辦公,下午則要去趟銀行辦手續,那麼就由企業根據民主協商的方式,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這類人群該如何支付高溫費,是給一半還是給多少比例。”

三、單位如果不發放高溫補貼將怎麼辦?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3、因高溫補貼引發糾紛的舉證責任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補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及高溫補貼發放情況,並至少儲存二年。

4、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由此可見,南京市高溫補貼規定是什麼以及相關的知識就在上文有所提及。一些人可能不太瞭解,其實高溫下工作中暑也算工傷。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企業不發放高溫補貼的時候我們可以撥打12333或者去勞動局投訴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