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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高溫補貼規定內容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45W)

按照國家的規定,企業應該給在室外高溫工作的勞動者補貼,就是高溫補貼。這也是為了安撫在高溫工作下的職工,增加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廣州夏季的溫度是比較高的,因此廣州會在夏季來臨之前釋出廣州市高溫補貼規定,單位應該按照這個標準發放高溫補貼。

廣州市高溫補貼規定內容是什麼

一、廣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1、高溫補貼發放的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的時間。

2、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3、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要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補貼。

二、高溫福利還包括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應當發放免費清涼飲料,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

因為廣州的溫度比較高,所以廣州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四個月。廣州市高溫補貼規定每一個人每個月150元的高溫補貼,但是要達到領取高溫補貼的規定,比如說是在室外工作,室外溫度達到33攝氏度以上。也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還可以享受企業帶來的其他高溫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