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合同都有格式合同,當然在匯票中也是有匯票樣本的。出現這些格式合同和樣本的目的是方便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減少了重新起草的麻煩。但是作為一個樣子,如果不給出相關說明的話,普通人是不容易看明白的。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銀行承兌匯票樣本有哪些說明,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銀行承兌匯票樣本有哪些說明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承兌銀行承兌的,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中國票據網結合一例銀行承兌匯票樣本圖,為使用者詳細介紹銀行承兌匯票七大必須記載事項。
(一)表明“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三)確定的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五)收款人名稱;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簽章。
提示,欠缺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該銀行承兌匯票無效。銀行承兌匯票應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存款人簽發。
一、“銀行承兌匯票”字樣是匯票文句。在實務中,它是印刷在匯票的正面上方(如圖),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無需另行記載。
二、無條件支付委託是支付文句。在實務中,它也是印刷在銀行承兌匯票的正面,通常以“本匯票請你行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本匯票請予以承兌於到期日付款”等類似文句來表示,出票人無需另行記載。
三、確定的金額。銀行承兌匯票上記載的出票金額必須確定,並且只能以金錢為標的,記載的匯票金額必須按規定來書寫。出票金額大寫必須與小寫金額一致,兩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出票金額不得更改,更改的匯票無效。
四、付款人名稱。付款人是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的委託其支付匯票金額的銀行,付款人並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託即成為當然的票據債務人,而是必須經其承兌。在匯票承兌之前的付款人為出票人,在承兌之後的承兌銀行就是付款人,是銀行承兌匯票的主債務人。
五、收款人名稱。銀行承兌匯票收款人是銀行承兌匯票上記載的受領匯票金額的最初票據權利人。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
六、出票日期。銀行承兌匯票出票日期必須按照規定書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
七、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簽章。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必須簽章,簽章必須清楚。
出票人將簽發好的銀行承兌匯票交給收款人後,出票行為即告完成。
提醒:2009年10月28日央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正式上線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在相關操作上有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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