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保險解答>票據糾紛律師解答>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

票據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9W)

一、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在承兌時間到期前一週,帶票及銀行預留印章到開戶行進行承兌匯票的委託收款手續。    

如果銀行承兌匯票未在承兌時間前進行提醒付款,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所記載從“出票日期”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第八十八規定:銀承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開戶行是不得受理的,但未超出票據權利時效的(即票據到期日算起2年以內),在按有關規定做出說明後仍可以通過委託收款銀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二、什麼是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援。

目前我國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億元(電子的最大限額為10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按票面金額向承兌申請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紙質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子匯票的最長期限可達1年)。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

三、若承兌匯票已超期時,應該做如何處理  

1、首先檢查承兌匯票,看是否有印鑑章模糊、印鑑章加蓋錯誤、多蓋印鑑章、騎縫章不騎縫等,如果有的話,應該要讓相對應的公司出具證明方可解兌;  

2、然後填寫託收憑證,必須將付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填寫完整,地址要是不知道的話,可以先不填寫,由銀行幫忙查詢在填寫上去,而收款人就是自己公司,當然需要將全稱、賬號、地址、開戶行填寫完整。匯票的金額必須與承兌匯票上的金額一致,大小寫必須一致,並且填寫正確。憑證上的託收憑證的名稱就直接填寫:“銀行承兌匯票NO:XXXXXXXX/XXXXXXXX,其餘的資訊可以不填寫。填寫完整後,應該在“託收憑證”第二聯上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鑑章;  

3、在銀行承兌匯票的最後的一個背書框里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鑑章,並在背書框寫上“委託收款”,而在被背書人上填寫自己公司的開戶行;  

4、寫一份情況說明給付款行:要求一般要寫清楚票面的要素,如出票日期;匯票號碼;出票人/收款人的全稱、帳號及開戶行;出票金額;到期日等。再寫清楚,由於什麼原因導致了該筆匯票延誤了提示付款的時間,請求該銀行付款,再表明“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由我單位自行承擔”;  

5、做好以上內容後,將銀行承兌匯票的原件、託收憑證、相關的證明一起拿到自己的開戶行,到櫃檯進行請求解付。一般而言,銀行都會付款的;  

6、銀行受理後,一般5-7個工作日就可以下款到賬。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主要是用於保證收款人或持票人能夠按時收取款項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應在承兌到期前一週為宜。如果出現承兌匯票逾期的情況,主要按照上文的7個步驟進行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