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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區別是什麼

票據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94W)

一、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區別是什麼?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區別是什麼

1、銀行匯票是匯款人將款項存入當地出票應行,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據。適用於先收款後發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都可以使用銀行匯票。銀行匯票可以用於轉帳,填明"現金"字樣的影行匯票還可以用於支取現金。銀行匯票的付款期限一般為出票日起一個月內,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獲付款的,持票人應當在票據權利時效內作出說明,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書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2、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雙方商定,但最長期限不能超過六個月。商業匯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十日內。商業匯票可以背書轉讓。符合條件的商業承兌匯票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連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

3、兩者的區別在於:

(1)簽發人不同,銀行匯票是由出票銀行簽發的,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

(2)有無擔保的不同,銀行匯票到期時承兌銀行無條件支付,商業匯票無銀行承兌。

(3)風險的不同,銀行匯票理論上無風險,商業匯票存在信用風險。

二、申請開具商業承兌匯票要哪些條件?

1、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須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部門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貼現申請人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勞務交易關係,能夠提供相應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

3、要求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的交易合同必須是合法且要素齊全,即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必須符合《票據法》,符合制度規定的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的條款要求,匯票上沒有“不得轉讓”和“質押”等字樣;

4、在貼現行開立存款帳戶;

5、貼現申請人經濟效益及資信情況良好;

6、銀行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出具的,風險很低,基本沒有信用風險,背書和轉讓都比較方便。而商業承兌匯票是企業自己簽發的,當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還是存在違約風險的。這些就是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主要區別。企業如果風控比較嚴格,可以儘量的使用銀行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