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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法院管轄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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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法院管轄規定是怎樣的

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法院管轄規定是怎樣的

1、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該條體現的是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即關於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的第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在高階人民法院。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

2、商標民事紛爭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

3、專利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地域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限定適用地域管轄。即“侵權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智慧財產權包括哪些內容

(一)專利權

1、專利權的定義:專利權是依法授予發明創造者或單位對發明創造成果獨佔、使用、處分的權利。

2、專利權的主體: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和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4、專利權人的權利:獨佔實施權、許可實施權、轉讓權、放棄權、標記權。

5、專利權人的義務:實施專利的義務、繳納年費的義務。

(二)商標權

1、商標權的定義:商標,是為了幫助人們區別不同的商品而專門有人設計、有意識地置於商品表面或其包裝物上的一種標記。商標權是指商標使用人依法對所使用的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利。

2、商標權的主體:申請並取得商標權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標權的客體:經過國家商標局核准註冊受商標法保護的商標,即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4、商標權人的權利: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

5、商標權人的義務:保證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有繳納規定的各項費用的義務。

(三)著作權

1、著作權的定義: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對自己文學、藝術、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的專有權。

2、著作權的主體:指著作權所有者,即著作權人。包括作者、繼承著作權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國家。

3、著作權的客體:指受著作權保護的各種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它是由作者創作並以某種形式固定下來能夠複製的智力成果。

4、著作權的權利: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包括使用權、獲得報酬權。

智慧財產權包含很多,是腦力共工作者的勞動成果。所以在大家沒有經過作品作者同意的情況下,一定不要借鑑他人的作品,可能會產生侵權,如果有侵權行為的,可以事先找對方進行商議解決問題,商議不了的只能進行起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