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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上訴案件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信託糾紛 閱讀(1.16W)

一、智慧財產權上訴案件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智慧財產權上訴案件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智慧財產權上訴案件管轄法院是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專利侵權的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銷售者是製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侵犯他人專利權的會受到什麼處罰?

1、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2、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

(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3、刑事責任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需要知道具體是哪種類別的智慧財產權,比如侵犯了商標權,而且是侵犯了馳名商標,涉案數額較多的話,基層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一審的法院就是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的話就是最高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