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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單託收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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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單託收的風險體現在哪些方面

跟單託收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託收這一做法,相對來說,對出口商較為不利,因為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資信。如果進口商因商情變幻而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或者承兌後拒不到期付款,或者故意拖延付款,出口商就有可能遲收貨款、收不到貨款。遇到這種情況,託收銀行和代收銀行是沒有責任的,這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

但是就風險程度而言,選擇做“D/P即期”比做“D/A 遠期”較為安全。因為D/P 即期,一般銀行一定要等進口商付了貨款之後才交單,出口商是不會落得“貨財兩空”的境地。因為從理論上來說,只要進口商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貨權仍歸出口商,出口商仍可將貨物轉賣給他人或者運回。

相對來說,“D/A遠期”風險比較大,因為進口商有可能不來承兌,或者簽署了承兌書,取走提單等單據後,到期日不來付款,或者少付款,銀行和出口商是無可奈何的。“商業信用”的風險就在這裡。

作為“託收結匯”的進口方,“不付款”或者“不承兌”或者“承兌後不付款”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一般有如下一些因素:

(1)進口方因故倒閉破產,無力償付;

(2)商品行情發生變化,例如貨價突然下跌,進口商無利可圖;

(3)進口國外匯、外貿管制而施加某種壓力或限制;

(4)當然,也不排除國際貿易中進口商的蓄意欺騙等行為的發生。

二、跟單託收的基本程式是怎樣的

(1)出口商裝運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裝運商品上船。

(2)開出即期匯票辦理託收:指出口商開出即期匯票,填寫託收申請書,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送交託收行辦理託收。

(3)向代收行郵寄即期匯票及貨運單據:指託收行將即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郵寄給代收行。

(4)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付款:指代收行收到即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後向進口商提示付款。

(5)進口商付款贖單:指進口商付清款項,贖取全套貨運單據。

(6)匯交託收行已收妥的款項:指代收行收取款項後,將款項匯交託收行。

(7)通知款項收妥入賬:指託收行通知出口商款項收妥入賬。

綜上所述,在跟單託收中,出口方的貨款是否能夠順利收回和進口方的資信關係很大,如果進口方拖延付款或者拒絕付款,那麼出口方就可能面臨錢貨兩空的情況,這也是跟單託收的風險所在。正是如此,出口方選擇跟單託收,應該採用即期跟單託收的方式,這樣即便是對方不付款,單據也在銀行手中,貨物安全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