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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含義體現在那些方面 | 如何防範?

經營管理 閱讀(2.91W)

融資是一種擴大企業資產的行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進行融資活動。但融資是由風險的,不同型別的企業融資的風險的含義是不一樣的。跟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問題個更為突出,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含義體現在那些方面?

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含義體現在那些方面,如何防範?

一、中小企業融資的方式和風險分析

(一)間接融資渠道單一,主要以銀行貸款為主

根據調查,我國中小企業獲得資金的來源過於單一,有65.7%的企業融資主要是依靠各類金融機構貸款,企業的權益性融資佔33.3%,其他來源融資佔16.4%,債券類融資最少,僅佔1.8%。

從央行公佈的《2008年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的資料顯示,我國以銀行性機構為中介的間接融資,國內非金融機構部門主要融資工具融資總量4.97萬億元,其中貸款融資金額達到3.99萬億,佔比達78,9%,繼續居絕對地位。從國民經濟的流程和執行結構的變化中可以充分體現出來,國家財政參加國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從1978年的30.9%下降到1997年11.5%,國民收入分配向企業和個人傾斜的趨勢不斷加強,導致財政配置資源的能力下降。“居民儲蓄存款銀行貸款給企業形成企業的負債資產”這樣的間接融資方式成為社會投融資的主渠道。

(二)信用評級低,獲得銀行貸款量很小

銀行是中小企業參加信用評級的主要機構,參加評級的企業近90%通過銀行進行資信評級,通過銀行獲得資信評級從B級及以上企業,可獲得不同程度的銀行信用優惠,但在企業需要貸款時能滿足要求的也不到1/3,這與企業參加評級的初衷相去甚遠,因此弱化了信用評級的作用。於是多數企業就不願參加評級。調查顯示,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是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分別為66.6%和38.9%。信用貸款比例較低,僅為22.8%。

(三)創業板延緩推出,中小板上市門檻高

設立創業板的計劃早在2001年就已提出,2008年中國證監會發布《創業板上市發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上市企業資格標準規定:企業只要最近一年盈利即可申請上市,沒有具體的數量考核,淨資產的規定也由2000萬元下降為1500萬元,但要求企業必須是具有成長性的企業,具備科技部認定的創新型企業資格,考核指標是企業每年的銷售收入增長。可見,創業板能夠讓更多擁有持續研發潛質,卻不能立刻從盈利能力上顯現出來的創新型企業擺脫苛刻繁雜的上市標準到創業板上市,滿足融資需求。這體現出創業板更重視企業成長性和未來發展的特徵,也符合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需要。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創業板的開設目前處於擱置狀態。

2004年推出的中小企業板塊在一定程度上是為設立真正意義上的創業板積累經驗,中小板上市資格如下: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大於3000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收入累計大於3億元,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現金流量淨額累計大於5000萬元;發行前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根據深交所資料:截至2008年11月14日,深交所中小企業板己有上市公司182家,IPO總髮行規模達63億股,融資總額為560億元,平均每家公司融資3億元,而融資額最高的公司達到了41.4億元,最低的將近1億元。

由此可見,中小板的上市門檻對於廣大中小企業過高,創業板又遲遲無法推出,可以說,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基本上被排斥在股權上市融資這道門檻之外。

二、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的策略

(一)政府層面的策略

1、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目前我國可以推廣各類中小金融機構,包括中小銀行。與大型的商業銀行的經營取向不同,中小金融機構比較傾向於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原因除了其資金實力的限制外,更主要的是因為中小金融機構在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時擁有資訊優勢。因此,政府應該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2、 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是世界各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行做法,是政府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和巨集觀經濟調控措施的成功典範,是變行政干預為政策引導的有效方式,也是重塑銀企關係、強化信用觀念、化解金融風險和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等的重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指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債權人約定以保證的方式為債權人提供擔保,當被擔保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進行代償,承擔債務人的責任或者履行債務的一種行為,它是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結合的金融中介行為,可以排除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補充中小企業信用的不足,改變資本供求雙方的利潤流和剩餘控制權配置結構,分散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

(二)銀行層面的策略

1、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暢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幾年來,已開發國家的銀行創了多種信貸評估技術、多種金融服務產品以及多種信貸風險控制技術等,既比較有效地緩解了中小企業的“信貸缺口”,同時也在相當程度內保障了銀行資金的安全。因此,在應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暢導致的融資困難問題時,銀行方面在保持貸款安全的前提下向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同時也需要不斷地進行金融創新,推出適應不同企業需求的融資工具,暢通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2、與企業建立良好的銀企關係

在市場經濟中,銀行和企業都是平等獨立的市場主體,它們均以市場為導向,以利潤為目標。銀企之間的交易是按等價原則進行的,其間的關係是建立在信用和契約基礎上的平等、互利、合作和相互選擇的關係。銀企之間不存在任何行政上的隸屬關係,也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完全是一種對等的經濟利益關係因此,為實現銀行收益的穩定實現,和企業建立良好的銀企關係,非常重要。

(三)企業層面的策略

1、中小企業股份制改造和健全治理結構

與大企業比,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在於企業不規範、信譽低,造成金融機構和其他資金因為擔心風險而不願進入。中小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本身,就是一種融資制度,其實質是使企業的治理結構規範化,以利於股權的轉讓和交易,從而有利於外部融資。在業主制下,單個所有者掌握企業的所有控制權,完全有可能隱瞞財務資訊,藏匿資產以欺騙外部投資者,規範的股份制企業治理結構通過建立決策的管理和控制相分離及崗位分工的制衡機制,使潛在股權投資者有保障享有同等的股東權利,從而起到保護投資者的作用。而債務投資在控制力上要弱於股權的投資方式,如果沒有特殊的安排如抵押、擔保等,債務融資的風險更大。因此,中小企業要從完善自身治理結構入手,完全指望銀行是不可能的。

2、規範企業財務制度,提高資訊透明度

中小企業只有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自身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水平,加強金融知識的學習,才能充分利用現有金融工具,更好的使用現有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提供出合理、全面、準確的企業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合理評估專案,這不僅是銀行的信貸需要,也是確保企業長遠發展並不斷壯大的必要保證。

由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看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方式具有單一性,普遍存在以銀行貸款融資為主的現象,對於那些信用等級低的企業是不能貸款成功的。企業領導者應熟知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含義,然後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股份改制,爭取實現可以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