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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入職滿一年怎麼計算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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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多勞動者來說,假期永遠是大家關注的一個重要話題。除了平時正常可以休息的假期外,還有一個概念就是年假,年假是對於在企業工作時間達到準定的工作人員可以享受的一項福利,勞動法中對於年假也是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很多人對於年假的具體天數怎算還是不知道,因為工作年限不同,年假時間也不一樣,下面就為大家科普一下年假入職滿一年怎麼計算天數?

年假入職滿一年怎麼計算天數?

一、年假入職滿一年怎麼計算天數?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二、年假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條例》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等相關規定。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年假入職滿一年怎麼計算天數以及年假的具體解釋。年假是勞動者可以享受的可發權益,無論是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都不可剝奪的,勞動者應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所以對於每一個勞動者來說,這一法律知識是必須學習和掌握的,這是日常生活中經常要用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