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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未滿一年請年假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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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的員工,如果想要出去休個假旅個遊可以向單位請年假。但是請年假不是想請就能請的,不管是我國的法律還是公司發的員工手冊上都記載著年休假的相關規定。有些新員工就有疑惑了,就像他們這些入職未滿一年請年假可不可以呢?

入職未滿一年請年假是否可行?

一、年休假的法律法規規定。

2008年1月1日執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規定如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008年9月18日釋出執行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也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這裡說的就是累計工作年限,累計工作時間,並不是指的公司工作年限才能有年假。也就是說並不是要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才可以享受年假,而是自畢業之後在只要累計工作超一年就可以享受年假。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享受年休假呢?

當然,也會有一些情況是不能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的,注意只是當年度的哦: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三、當年度在公司工作不是全勤的員工年休假需要折算。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也就是按照小夏的情況,他7月份入職,工作5年,那麼折算後至少能享受當年的一半年休假,去掉不足一整天的假期,他應該享受當年度年休假2天。

綜上所述,新員工如果入職未滿一年請年假其實也是可以的,如果員工還差一點時間就滿一年了,通過折算後超過一天的就可以請年假了。但是如果還有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滿一年,就不能請年假了,真有緊急情況就只能請病假或者事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