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節假福利>婚假>

勞動法如何規定婚假

婚假 閱讀(1.52W)
勞動法如何規定婚假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婚假多少天

目前國家尚無針對所有用人單位的婚假規定,原勞動部《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曾規定,工人職員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1980年2月20日,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規定,職工本人結婚,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假;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當前,職工婚假是由各省,結合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的規定進行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