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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喪假產假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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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喪假產假工資如何計算

婚假喪假產假工資如何計算

1、我國的法律沒有對員工婚假期間的工作如何發放的問題有明確規定,但是可以參考《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其通知規定了如果職工因為結婚需要申請婚假的話,經過單位的領導批准之後,員工可以享有1-3天的婚假,在婚假過程中的工資按照正常標準發放,對於員工因結婚回家花費的路費則需要自己承擔。

2、如果職工家裡的直系親屬去世的話,單位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准許員工1-3天的喪假,員工在喪假過程中的工資需要按照標準正常的發放;如果女員工因為懷孕申請休產假的話,至少可以享有98天的產假;在生產之前可以選擇休息半個月,如果生產過程中發生難產的,其產假應該增加15天。如果職工生育的是雙胞胎的話,產假可再增加15天,每多生一個孩子,其產假都可以多增加15天。如果員工在懷孕四個月之後發生流產的,可以享有42的產假。

3、員工在產假期間,如果單位為其繳納了生育保險的話,員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如果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話,那麼員工所有的損失需要單位為其承擔。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4、因為法律並沒有對婚喪假以及產假的工資如何計算有著具體規定,所以員工在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的時候,應該把自己的需求以及公司對於遇到這些情況工資如何結算的情況梳理清楚,對於工資的具體計算方式應該新增到勞務合同中去,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簽字之後協議就會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當我們結算工資的時候,就有據可依,如果公司沒有按照合同上的規定發放工資的話,我們可以採取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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