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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期間工資由誰發放?

產假 閱讀(2.34W)

產假是職業女性在懷孕以後享有的一種特殊的休假權利,每一位職業女性在懷孕以後都能享受到98天左右的產假休假權利。

產假期間工資由誰發放?

職業女性在懷孕修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和公司不能以任何原因少生產職業女性的工資也更不能以任何原因來辭退或者是通過其他手段來解除與該職業女性的勞動合同。如果職業女性的工作單位或工作公司為員工購買了生育保險的話,那麼該職業女性在產假期間的產生的相關醫療費以及生育補貼都是有社保來進行統一發放的,如果該職業女性的工作單位和工作公司沒有對其購買生育保險的話,那麼該女性在休產假過程中產生的相關醫療費及生育津貼則由用人單位來進行承擔。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國所有的女性職員在勞動期間都可以享受到產假待遇的權利

如果職業女性的產假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職業女性可以採取以下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一個就是向工作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是該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申訴,如果女性員工對勞動監管部門作出的處理有異議的話,可以在收到處理當天到15天之內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個方法是職業女性在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時候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在合法權義受到侵害的一年之內向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超過這個時間則不能申請;

第三個方法是如果職業女性對勞動監察部門我動仲裁委員會的處理決定有異議的話,像可以在向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所有的勞動女職員在懷孕及生產過程中最低都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權。

孕婦在預產期之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孕婦出現難產情況的話。該工作單位應該增長孕婦15天的假期,如果孕婦生育的是雙胞胎或多胞胎嬰兒的時候,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工作單位都應該增加孕婦15天的產假休息時間。國家會對企業發放孕婦在生產期間工資的補貼。

如果該職業員工之前每個月的實際發放工資金額要高於國家對企業的生育補貼的話,那麼工作單位就要按照之前的薪資標準來給該員工發放工資;如果該職業員工之前每個月實際發放的工資要低於國家對企業的生育補貼的話,企業可以先按照之前的工資金額給員工發放工資,等國家的生育津貼下來以後,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差額補償

如果該職業女性在生育以後不能按時上班的話,在得到工作單位的許可後可以申請六個半月的哺乳假期。

該員工哺乳假期的工資按照之前每個月實際發放工資的八成來對員工進行發放,如果該職員的哺乳假期超過了六個半月的話,該員工的工資就要按照之前每個月實發工資的七成標準來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