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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期間工資誰發放 | 發多少

產假 閱讀(2.8W)

近年來,隨著二孩政策的開放,許多家庭都做了生育兩個孩子的準備,女性在生育前後需要休一段時間產假,那麼產假期間工資誰發放,發多少,成為了很多家庭關注的問題。下面,本站小編就您所關心的產假期間工資的問題為您進行解答。

產假期間工資誰發放?發多少?

一、產假期間工資誰發放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指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則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用人單位發放的;如果公司給勞動者繳納了社保,則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生育保險機構來支付的。

二、產假期間的待遇 

關於產假期間工資發放多少的問題也有規定: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