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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請病假不扣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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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者請病假不扣工資嗎?

勞動者請病假不扣工資嗎?

勞動者請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是不得扣工資的。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二、扣工資方法

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疾病休假工資計算:

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三、病假的定義:

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對於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需要明確的是,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者請病假期間以任何理由進行剋扣工資,也不得因為勞動者暫時無法進行勞務工作而取消勞動合同,如果出現相關情況,用人單位都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發放相關法律中規定的工資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