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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請假扣工資嗎?

勞動合同 閱讀(3.3W)

一、勞動合同法請假扣工資嗎?

勞動合同法請假扣工資嗎?

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

我國《勞動法》及法規對事假工資無具體規定,對病假工資在勞動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

二、事假和病假的區別是什麼?

1、事假一般指因私事或者個人原因請假,而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

2、按現行規定,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的,而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工資的。法律依據是《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3、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者請假只要不是法定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都是需要扣工資的,但對於扣除的標準需要按公司的規章制度來,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那麼此扣工資的情形就是合理、合法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