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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可以請長期病假嗎

病假 閱讀(1.63W)

一、在哺乳期可以請長期病假嗎?

在哺乳期可以請長期病假嗎

哺乳期不可以請長期病假,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哺乳期本身就受法律保護,不需要專門請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二、哺乳期內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

不可以,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職工向用人單位請病假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1、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要有主治醫生簽名並加蓋醫院公章才有效;

2、請假條

四、哺乳期內泡假病假可以單方面解僱員工嗎?

可以,泡假病假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病假跟哺乳假是兩回事,在哺乳孩子期間如果正好生病,向用人單位請病假的話,女職工需要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請病假時不能提供虛假證明,沒有生病,提供假的證明材料泡病假的,就算在哺乳期,用人單位也能單方面解僱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