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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請病假勞動法

病假 閱讀(1.64W)
哺乳期請病假勞動法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姐姐在哺乳期,請問哺乳期請病假勞動法是什麼?

你好, 哺乳期是女性員工生育後到孩子一週歲之間的那段時間。出於對女性的保護,此時一般情況下單位不能解除終止與女員工的勞動合同。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其中並沒有把第二十五條也作為不得解除的情形。第二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上是關於哺乳期請病假勞動法。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