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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病假期間怎麼發工資?

病假 閱讀(2.38W)

人難免會生病,作為勞動者,生病後是可以向單位病假的。同時,法律規定了員工在病假期間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待遇。具體來說,員工病假期間怎麼發工資呢?實踐中有不少單位對於病假員工是不會發放病假工資的,那麼如果公司不發病假工資怎麼辦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員工病假期間怎麼發工資?

一、員工病假期間怎麼發工資

企業職工醫療期(病假)的規定為: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為3個月,五年以上為6個月,實際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五年以下6個月,五至十年9個月,十至十五年12個月,十五至二十年18個月,二十年以上24個月。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由企業發給本人工資的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的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㈠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㈡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二、公司不發病假工資怎麼辦?

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傷,企業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的期間。不少企業錯誤地認為,勞動者生病沒有為企業提供勞動,因此企業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報酬。其實,勞動者在治療期間,不僅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

如果勞動者請病假用人單位已經批准,就應當支付勞動者病假工資。一般情況下,如果勞動者要用人單位批准醫療期,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如果公司不發病假工資,勞動者可帶好證明去當地社保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用人單位收走了勞動者的病歷和藥單,勞動者可以持影印件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調解

勞動部門立案後,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收集證據。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知道,員工在病假醫療期期間,是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待遇的,如果單位不給發病假工資,員工可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是調解。在此過程中,對於勞動者來說,最重要的便是對證據的收集了。至於員工病假期間怎麼發工資,上文中小編已經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