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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寫誰名下就是誰的房子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4W)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麼該房也應當是夫妻共有的;如果這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就歸誰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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