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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買房子誰的名字就是誰嗎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2.86W)

一般房產證上登記誰的名字,通常就認定房子是誰的。但也存在特殊的情況,根據房子存在的共有關係、贈與關係、繼承關係等情況,不一定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比如,如果房子是婚後購買的,即便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另外,房子如果是共同所有的,房產證上不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屬於共有人共同所有。婚前財產變換財產方式的,婚前財產仍是個人財產。所以,婚前房屋變賣所得的款項,仍屬於個人財產,用變賣所得再購買房屋的,購買的房屋仍是個人財產。如果登記自己的名字,那就是自己的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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