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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買的房子寫誰名就是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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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後買的房子寫誰名就是誰的嗎?

結婚後買的房子寫誰名就是誰的嗎?

在結婚之後購房的房屋,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寫誰的名字都不影響,一般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而言,即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即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夫妻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有些夫妻結婚後會購買商品房,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房產證上登記誰的名字都不影響雙方對房產的處置權和所有權。夫妻雙方婚後取得的收入大部分情況是共同財產。如婚後是由一方父母購房並登記在一方名下,應當視為贈與是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