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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是自願放棄探視權合法嗎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5.22K)

不合法,約定無效。探視權在性質上屬於離婚父母一方對未直接撫養的婚生孩子的一種權利和義務,直接源於父母對子女的親權,因此,當事人不能在調解協議中自願放棄對未直接撫養的婚生孩子的探視權,對於自願放棄探視權的調解協議,因違反法律,法院應不予確認。

女方要是自願放棄探視權合法嗎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張某和王某雖協議解除了婚姻關係,但雙方仍是子女的父母,這種身份關係仍然存在。探視權作為一種身份性的權利,王某既無權放棄,張某也無權剝奪。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