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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哪些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8.77K)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以下內容:
(一)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二)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