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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8.26K)

哪些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從工程專案設計、施工到驗收,涉及到多個單位參與。對於建設方來說,向業主交付質量合格的工程是最基本的要求。一旦工程質量出現質量問題,嚴重者會導致工程質量事故,這需要有人負責。那麼,哪些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下面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吧。

一、哪些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對施工質量負責是施工單位法定的質量責任。施工單位是建設工程質量的重要責任主體,但不是唯一的責任主體。建設工程質量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在勘察、設計質量沒有問題的前提下,整個建設工程的質量狀況,最終將取決於施工質量。因此,從法律上確立施工質量責任制,要求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也就是要對自己的施工行為負責,既可避免讓施工單位承擔過多的工程質量責任而開脫建設單位及其他主體的責任,又可避免讓建設單位及其他主體承擔過多的工程質量責任而忽略施工單位應承擔的施工質量責任。建設工程各方主體依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使建設工程質量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二、建設單位對建築工程質量負責的要求是什麼?

1、《建築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建設單位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檔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綜上所述,按照建築法相關法律規定,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及監理機構對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每個單位負責的方向有所不同。作為工程建設方,要向設計方、施工方提供準確可靠的原始資料,不得任意壓縮工期。在招標工程中,要保持過程公開透明,選擇優質的施工方參與專案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