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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怎麼處理?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8.76K)

一、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怎麼處理

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怎麼處理?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裝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檔案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措施

(1)政府的工程質量控制。政府屬於監控主體,它主要是以法律法規為依據,通過抓工程報建、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材料和裝置準用、工程質量監督、重大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主要環節進行的。

(2)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工程監理單位屬於監控主體,它主要是受建設單位的委託,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實施全過程進行的質量監督和控制,包括勘察設計階段質量控制、施工階段質量控制,以滿足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3)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控制。勘察設計單位屬於自控主體,它是以法律、法規及合同為依據,對勘察設計的整個過程進行控制,包括工作程式、工作進度、費用及成果檔案所包含的功能和使用價值,以滿足建設單位對勘察設計質量的要求。

(4)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施工單位屬於自控主體,它是以工程合同、設計圖紙和技術規範為依據,對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交付階段等施工全過程的工作質量和工程質量進行的控制,以達到合同檔案規定的質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