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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質量要求是什麼?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58W)

建築工程的質量是工程建設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只有符合建築工程質量要求的驗收合格的工程,才能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能保障人們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因此在建設工程時一定要嚴把質量關,嚴格按照建築工程質量要求施工,一旦工程質量無法達到建築工程質量要求時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建築工程質量要求是什麼?

一、建築工程質量要求

1、我國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GB/T l9000——2008關於質量的定義是: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施工質量是指建

設工程施工活動及其產品的質量,即通過施工使工程的固有特性滿足建設單位(業主或顧客)需要並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標

準、規範的要求。

2、施工質量要達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實體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和相關專

業驗收規範檢查驗收合格。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

“合格”是對施工質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單位可與建設單位商定更高的質量要求,或自行創造更好的施工質量。

二、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要求的做法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裝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鑑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成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檔案進行驗收。

注意事項: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所謂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所以在我國多項法律都有建築工程質量要求的規定,在施工和驗收時都需要按照建築工程質量要求進行,並且一旦發生施工質量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要求的時候,可以按照規定對工程進行整改或者返修或者加固等等,然後再次驗收直至合格,如果實在多次驗收沒有合格的工程,有關部門是嚴格禁止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