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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式?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8.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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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式?

我國有很多小建築公司,其中一些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拿到專案後,沒有認真組織施工。如果使用了假冒偽劣建築材料,有可能出現質量問題。如果施工過程不規範,則工程腳手架坍塌造成事故的風險也是存在的。那麼,什麼是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式?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做個大致瞭解。

一、什麼是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式?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

2、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後,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專案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籤認後,專案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符合要求後,總監理工程簽署稽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准後,簽發工程復工令;

6、專案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二、建築工程質量控制包括哪些環節?

1、施工準備控制

指在各工程物件正式施工活動開始前,對各項準備工作及影響質量的各因素進行控制,這是確保施工質量的先決條件。

2、施工過程控制

指在施工過程中對實際投入的生產要素質量及作業技術活動的實施狀態和結果所進行的控制,包括作業者發揮技術能力過程的自控行為和來自有關管理者的監控行為。

3、竣工驗收控制

它是指對於通過施工過程所完成的具有獨立的功能和使用價值的最終產品〔單位工程或整個工程專案〕及有關方面(例如質量文件)的質量進行控制。

三、建築工程事故是如何劃分的?

1、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分析了什麼是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式。大部分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都和人為因素有關。事故發生後,監理單位要發出停工命令,下面建築公司要組織專門的人員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如果事故比較嚴重,還得上報給當地的建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