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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過戶去哪個部門 | 繼承和轉讓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3.11W)

農村宅基地過戶去哪個部門?繼承和轉讓是怎樣的?

在實際生活中,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是必然的,只有符合相關的規定,才能有享受使用的權利,才會受到應有的保障和法律的保護。那麼,農村宅基地過戶去哪個部門?繼承和轉讓是怎樣的?下面就將這兩個問題進行解答,大家可以瞭解一下。

一、農村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二、農村宅基地的繼承

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根據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一)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四、農村宅基地過戶辦理部門

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土地,只要滿足相關的規定,就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過手續。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農村宅基地過戶去哪個部門繼承和轉讓是怎樣的相關內容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由此可見,符合農村宅基地過戶的條件,辦理相應的程式,就可以享有應有的使用權。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需要了解,可以諮詢本站的網站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