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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無奈立遺囑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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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無奈立遺囑是否有效?

一、被逼無奈立遺囑是否有效?

被逼無奈立遺囑是無效的,遺囑必須是當事人自主意思的真實表達,否則的話就是違反法律規定也是無效的。

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記載的遺囑。 有法律效力的口頭遺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設立遺囑的微機情況下作出。(危急情況指遺囑人生命垂危或在戰爭中或發生意外災害,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來不及或無條件設立其他遺囑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後,遺囑人能夠設立其他遺囑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二,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

2、繼承人,受贈人。

3、與繼承人,受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繼承人,受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二、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遺囑可以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和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但是法律對於各種形式的遺囑都有嚴格的規定。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遺囑未經公證撤銷,都是有效的。

2、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對於很多人來說立遺囑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為他們想要按照自己的意願來進行財產的分配,這個時候書寫遺囑必須要進行謹慎小心,而不能夠是在他人的欺騙之下所簽訂的,比如說要由當事人自己親筆書寫,還需要註明具體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