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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歇性神經病訂立遺囑是否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8.55K)

間歇性神經病訂立遺囑是否有效?

一、間歇性神經病訂立遺囑是否有效?

間歇性神經病訂立遺囑如果是在有行為能力的時候定義的那麼是有效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公民的遺囑能力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所立遺囑無效。

但對於間歇性精神病人,如果能有確切證據證明其在立遺囑的時候,精神狀況正常,則此時他是有行為能力的,即便他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也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即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

1、立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 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二、訂立遺囑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訂立遺囑的內容,是指遺囑人在遺囑中所作的處分遺產及其他事務的意思表示。遺囑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遺囑的具體內容應由遺囑人自己決定,但是,遺囑是對遺產和其他事務的處分和安置。所以遺囑應當具體、明確、清晰、便於執行,防止發生糾紛。

遺囑的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指明遺產的範圍和名稱及其具體數量遺囑人應當對自己死後留下哪些財產作個交待,指明遺產的範圍、名稱和數邑。這些遺產包括房屋、存款、有價證券、交通工具、傢俱、家電、金銀首飾、衣物等個人用品,還包括承租、承包的可得利益,債權、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等,遺囑人所欠的債務及其清償辦法,也要在遺囑中一併寫明。

2、指定人和受人遺囑人以立遺囑的方式,將自已的遺產遺留給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就要寫明遺囑繼承人的名字。否則,遺囑將因無法執行而視為無效,繼承人只能按法定繼承分配遺產。遺囑人遺贈財產的,應寫明受遺贈公民的姓名;國家或集體為受遺贈人的。也應寫明其單位名稱等。

3、指明遺產的分配方法和份額遺囑人最好在遺囑中列出—個遺產清單,並說明遺產的名稱、數量及存放地點。在遺囑中,府當指明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繼承或受遺贈的具體財產的名稱、份額或數量等。如果指定由數個繼承人或受遺脂人共同繼承或受遺贈某項財產的,應當寫明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所得的具體數目或份額。但如果未寫明每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對某項財產的數量或份額的,法律一般推定為均等享有或受遺贈權,即應當平均分配該項遺產;遺囑中尚有沒有處分的財產的,該財產即視為遺囑未處分的遺產,按法定繼承處理。

4、指明對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附加義務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附加義務,作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接受繼承或遺贈的前提條件。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在訂立遺囑的過程當中是非常謹慎小心的,因為畢竟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訂立的遺囑可能並不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因此所規定的也是無效的,除此之外也需要明確遺囑內容,包括的幾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