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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的收養手續是什麼

收養贍養 閱讀(1.58W)
法律規定的收養手續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規定,首先收養要符合法律規定,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當事人可以訂立收養協議,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