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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的子女撫養問題中的手續是什麼

收養贍養 閱讀(2.37W)

在生活中的一些人,因為夫妻雙方中的一個人沒有生育能力或者不想生育及其他的原因就會想要收養一個孩子。很多人並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條件收養孩子,也不知道收養孩子的程式是什麼?小編就為大家介一下收養的子女撫養問題中的手續是什麼?

收養的子女撫養問題中的手續是什麼

一、收養小孩需辦理以下手續:

(一)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並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

(三)收養登記必須嚴格依照分級登記制度進行:

1、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戶口源頭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

2、涉及到港、澳、臺、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

3、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

(四)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關係。

二、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個孩子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一般而言,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應該怎麼樣才能按照法律的規定收養孩子。收養人應該向收養機關提供一些條件,收養應該嚴格按照分級制度進行收養。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撫養人只能收養一個孩子,如果收養的孩子是孤兒,或者棄嬰等等可以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