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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處理注意事項包括哪些

美容及醫療糾紛 閱讀(2.84W)

醫療糾紛處理注意事項包括:
1、醫療機構應按規定書寫並負責妥善保管病歷;
2、當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療糾紛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依法儲存可能與患者發生的不良後果有關的藥液、血液等現場實物;
3、醫患雙方對患者死因有爭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醫、患單方或雙方提出並進行屍檢等。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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