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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民事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環境汙染民事訴訟時效是多久?

環境汙染民事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國的環境汙染損害賠償訴訟時效適用特殊規定,而不適用《民法通則》二年的普通訴訟時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因環境汙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環境損害賠償的最長訴訟時效沿用民法通則二十年的規定,這是一個不可變的除斥期間。

二、環境汙染侵權訴訟主體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五十八條對汙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二)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

符合前款規定的社會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提起訴訟的社會組織不得通過訴訟牟取經濟利益。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社會組織章程確定的宗旨和主要業務範圍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且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

社會組織提起的訴訟所涉及的社會公共利益,應與其宗旨和業務範圍具有關聯性。

第五條社會組織在提起訴訟前五年內未因從事業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受過行政、刑事處罰的,可以認定為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無違法記錄”。

環境汙染民事訴訟時效是三年,因此,人們在發現有環境汙染問題的時候,如工廠直接排放廢水廢氣,餐飲店的餐廚垃圾隨意堆放,油汙亂倒,都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要求他們及時監督整改,拒不改正的可上訴維護自己的權益,注意不要過了期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