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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租賃合同應該怎麼簽訂?

合同糾紛 閱讀(1.27W)

一、吊籃租賃合同應該怎麼簽訂?

吊籃租賃合同應該怎麼簽訂?

吊籃租賃合同應該應該根據雙方當事人約定協商一致的內容來進行簽訂,具體需要注意事項如下所述。

1、租金的金額是否寫清楚。

2、付款方式該如何,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幾次,每次付款是什麼時間,免向出租者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出租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是否有房屋所有人的委託書。

4、交房時還有哪些物品,如傢俱、電器等裝置一併轉交承租人,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細清單。

5、交房前與交房後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誰來承擔,一般是交房前由出租人自己承擔,交房後由承租人承擔。

6、違約金的數額是否約定清楚。

二、房屋租賃合同法律條文有哪些?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民法典》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一)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登出其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處以罰款;

(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徇私舞弊、貪汙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是比較多的。比如說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是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內容不能夠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否則內容也是屬於無效的,還有就是有一些其他的事情需要予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