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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車輛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1.72W)

一、簽訂車輛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什麼?

簽訂車輛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什麼?

1、知道車的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後的計費規範。通常中檔轎車的日行 駛路程應在150公里以內,但也有許多租借公司是不限公里數的,您可依據情 況(車況、租金、效勞專案等)權衡對比各自的歸納條件。

2、為避免有事不能及時還車,還應細心知道續租規則及租借超時的計費 規則,避免過後與租借公司之間發作貳言。

3、細心知道租借公司的許諾,以充沛享用各項應得的權力。

4、籤合同的最終一項內容是填寫驗車單,這是兩邊一起確定車況的程序。此程序涉及到還車時的再確定,因而一定要細心對待。首要要從外觀上對車輛進行檢視,例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不是完好,車鎖是不是正常等。然後翻開車蓋,檢視冷凍液、機油、電瓶的情況,均無反常後,即可進入駕馭室內, 檢視油表、剎車、空調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試駕,判別車輛的根本情況。關於一些車型的特別功能及用法,應向租借公司徵詢明白。

二、相關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嚴禁酒後駕駛。因酒駕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 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及有效的擔保證件。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承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使用到車輛,如果要進行車輛租賃時,也需要雙方簽訂車輛租賃合同,並且要在租賃合同中寫明雙方具體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在使用的過程中,出現了任何違規的行為後,另一方是可以憑藉租賃合同來維權,必要時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