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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有:1.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2.應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房屋租賃的用途、房屋租賃的價格、房屋租賃期間的修繕責任;3.應約定好雙方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與爭議的解決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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